開店指南
接“轉讓店”要有防人之心
1.轉手者是房東還是租賃者?
如果是房東出租場地,那么,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,根據產權證,對房屋的建筑面積、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,避免張冠李戴,以假亂真。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,必須請房東出面共同商議,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,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,三方當面清點,出具文字憑據,簽字畫押,方可深談。
2.這個地方能開餐館嗎?
不要單方面只聽信“轉讓者”的話,有條件的話,應該到房產、消防、公安、環保、街道等部門了解一番。另外,餐館周邊的老百姓對餐館經營什么態度至關重要。一方面,周邊百姓是未來的消費準顧客,忽視不得;另一方面,百姓現在的環保意識、維權意識非常強。百姓不滿意,上訪、訴訟、上門爭辯、媒體曝光,都有可能出現。特別是要考慮適不適合煲仔飯的選址。
3.“轉讓店”有違法違紀記錄嗎?
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、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、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,有否罰款,如果有的話,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,并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,妥善保管。工商管理費、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征收的項目,如未交齊,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、停辦營業執照、罰款等相應處罰。
4.“轉讓店”有歷史遺留問題嗎?
5.該店與前員工有經濟糾紛嗎?
要將以往與餐飲有關的單位、人員聯系到,通報餐飲租售情況,盡可能查清餐飲的工資、貸款、擔保、抵押、應付賬款和經濟糾紛情況,分清責任,避免在以后的經營中發生糾紛。因為在轉讓酒店時,很多員工跟著一起“轉讓”,所以一定要分清賬。
6.簽訂合同,務必請房東到場。
煲仔飯行業餐館經營火爆,因房東反悔發生經濟糾紛的事情數不勝數,最為常見的是從合同里尋找破綻。如果房東老謀深算,在簽訂合同時即留下伏筆,那以后的經營就“危機”重重了。餐館的房東最見不得別人借用他的房子賺錢,恨不得把所有的利潤據為己有,因此一定要注意。
7.要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。
一定要搞清楚:合同是和房東簽約還是和轉讓人簽約;合同類別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。從分清責任的角度說,合同的法律主體應選擇房東,合同的類別是租賃合同。
8.要確保所簽訂的合同完整有效。
簽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,或找幾本關于《合同法》內容的書籍了解清楚。在這些地方多花一點錢,以后的經營就少了許多麻煩。
9.接手當日,馬上換鎖。
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餐館的鑰匙,經手的人很多。餐館鑰匙也是餐館安全的第一道門崗,為保險起見,換鎖是第一要務。要不然,一夜之后,店內空空如也。這樣的事情,在餐館頂兌時并不少見。
10.支付轉讓費,應在合同簽訂完畢、所有鑰匙交接清楚之后進行。
轉讓費支付宜晚不宜早,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,以免后悔。錢在自己手里,主動權就在自己這里,這間房子不滿意,還可以到別處看看。千萬不要被個別房主的花言巧語所迷惑,畢竟,他是出租餐館的直接受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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